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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朝历史外交

第一,关于对待契丹的态度。

石晋的建国得力于契丹贵族的支持,如何认识和处理与契丹的关系问题,是石晋不得不面对的最为重大的外交关系问题。前已指出,石敬瑭开国及其治国期间对契丹政策总的趋向是“推心屈节”,力主屈从,但桑氏对契丹主屈从的基本态度亦并非毫无变化。天福六年(941)六月,镇州成德节度使安重荣耻臣契丹,抗表请求讨契丹,在此关键时刻,桑维翰密疏“七不可”,若就当时双方客观形势论,确有其合理之处。桑氏密疏,从安重荣抗表原因,晋、契丹双方力量对比,国家内政状况,对抗与和亲利弊等方面论证了维持与契丹修好的关系,有利于国家大局。其疏末云:“臣愿陛下训农习战,养兵息农,俟国无内忧,民有余力,然后观衅而动,则动必有成矣。”这说明桑氏并非绝对主张对契丹屈从,一旦形势有变,时机成熟,还是主张改变这种屈辱现状。这点从晋、契丹进入对抗后,桑氏之态度上亦可证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八四后晋开运元年(944)二月,契丹围晋高行周前军于戚城,因景延广救援迟延,晋军几乎覆灭,桑氏“引其不救戚城之罪”,景延广出为西京留守;同年六月,“或谓帝曰:‘陛下欲御北狄,安天下,非桑维翰不可。’”于是,“复置枢密院,以维翰为中书令兼枢密使,事无大小,悉以委之。”这些都表明其和亲未能得到实施后,他还是挺身而出,主张有效抗击契丹入侵,而非消极退避,完全无视朝廷摆脱屈辱地位的要求,尽管这对他而言是被动的,但确实反映他并非毫无条件地、永远地甘心屈服于契丹,而是有一种改变这种地位的意向,这也是他抵御契丹的长久策略。

第二,关于对待藩镇武吏的态度。

桑维翰虽“劝帝推诚弃怨以抚藩镇”,但这只是在藩镇不危害国家安全和统治稳定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。在藩镇叛乱频仍、骄横跋扈的时代,桑维翰是力主预防、阻遏和打击藩镇势力的。1.预防藩镇骄矜跋扈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八二载,后晋高祖天福六年(941)六月,镇州节度使安重荣抗表请讨契丹,桑维翰密奏说:“用兵则武吏功臣过求姑息,边藩远镇得以骄矜,下陵上替,屈辱孰大焉!”桑维翰意在防止藩镇武吏乘乱骄矜跋扈。2.阻遏和打击藩镇势力。晋高祖天福二年(937)三月,天雄军节度使范延光将作乱,桑维翰促晋高祖东巡汴州,以阻遏叛乱;六月,张从宾从范延光反,攻取河阳、洛阳,“引兵扼汜水关,将逼汴州”。在此危急关头,桑维翰胸有成竹,指挥若定,安定了人心,稳固了社稷。安重荣握强兵跋扈,时为泰宁节度使的桑维翰密表朝廷要拒绝其请,还请晋高祖巡幸邺都,“以杜奸谋”,阻遏安重荣叛乱。3.抑制、调移乃至降黜藩镇节帅和武臣。如杨光远“自恃拥重兵,颇干预朝政”,“奏请多逾分”,维翰“独以法裁折之”,又请分天雄之众,加光远太尉,西京留守兼河阳节度使。沉重打击和削弱了杨光远势力。相反,对忠心御边卫疆的藩镇,如卫国保边的得力藩镇冯晖,桑维翰则加以安抚。

第三,关于对国家社会的态度。

桑维翰忧虑国家存亡,关注天下民生。石晋建立之初,他就建议朝廷“务农桑以实仓廪,通商贾以丰货财”,重视农业生产和商品流通。他“理安阳除民弊二十余事,在兖海擒豪贼过千人,亦寇恂、尹翁归之流也”。尤其在相州任上,革除“罪一夫而破一家”之积弊,诏天下诸州普遍实行,“自是劫盗之家皆免籍没,维翰之力也”。

第四,关于治国之才。

桑维翰“才望素重”,其助石晋立国之才得到旧史家充分肯定。桑氏治国之才卓越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八四载,开运元年(944)六月,“复置枢密院,以维翰为中书令兼枢密使,事无大小,悉以委之。数月之间,朝廷差治”。八月,“时军国多事,百司及使者咨请辐凑,维翰随事裁决,初若不经思虑,人疑其疏略;退而熟议之,亦终不能易也”。桑维翰于天福三年(938)十月受排挤罢去枢密使一职,天福四年四月废枢密院,因时为枢密使的刘处让奏对多不称旨,一旦复置枢密院,即以桑氏兼枢密使,其才能可见一斑。桑维翰经邦治国之才还表现在健全国家机构、选拔人才上。如复置学士院,注意选贤任能,除官公正。如除前耀州团练推官襄邑张谊为左拾遗,抵制以亲旧用事的冯玉除改不当之举。桑氏命官公正,亦可从其子授官之事上印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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